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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能让蟹商缺斤少两成“行规”?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2016-10-13 10:10:01

  □刘凤敏

  金秋十月,螃蟹飘香,郑州中牟县雁鸣湖大闸蟹国际美食节吸引了各地游客。张大哥一家人来此旅游也想买些大闸蟹尝尝鲜,然而,螃蟹没买成,还惹了一肚子气。原来,他买了十斤螃蟹后,感觉有猫腻,便到对面的公平秤复秤,结果十斤螃蟹居然只有五斤。于是,他赶紧找蟹商理论,双方争执不下,只好报警。在民警的协调下,张大哥把螃蟹才退掉了。(10月4日大河网)

  见过缺斤少两的,但没见过缺这么多的!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蟹香秤黑”?原来,雁鸣湖大闸蟹以低价优势吸引顾客,而蟹商却在秤上做手脚,顾客看似得到了优惠,实际上是吃了亏。媒体记者实地暗访调查揭穿蟹商猫腻时,蟹商毫不避讳地承认:“每个卖家都这样,缺斤少两是‘行规’”。在另外的摊位买完螃蟹去对面复秤时,遭到蟹商恶劣拦截,指责媒体记者“是故意来找事的”,并扬言“我抇(打)死你”。蟹商缺斤少两却如此猖獗,哪来的底气?实际上,“缺斤少两”在生活中比较常见,很多人并不会太过于计较,费时费力不说,到头来也怕招惹麻烦。就这样,一年又一年,“缺斤少两”不但没除,反而成了所谓的“行规”,无不暴露出市场监管“缺斤少两”。从过去情况来看,很多行业的监管往往都是被动的,即有投诉监管者才会介入,大案大查,小案小查。如果没有接到投诉,就会认为“一切正常”。这种被动式监管从某种程度而言属于不积极作为、不作为。

  治理缺斤少两,重在强化监管。从道德层面看,缺斤少两是一种不讲诚信的失信行为,而从法律层面看,则是一种欺诈行为,有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必须依法依规予以严厉惩处和打击。否则,越来越多的商贩就会在秤上做手脚,这种恶性竞争最终导致市场秩序越来越混乱。这就要求市场监管部门敢于担当、主动作为,严厉打击“缺斤少两”行为,责令整改,加大处罚,建立诚信监督体系,点名道姓公开曝光,建立不良商贩“黑名单”制度,强化联合惩戒,真正倒逼“缺斤少两”退出市场。

  毫无讳言,“缺斤少两”贱卖了经营诚信,这是商贩的失信,更是市场监管的尴尬,如果市场监管者像暗访记者那样深入实际、深入市场,敢于担当、主动作为,那么“缺斤少两”又怎么可能这么猖獗?又怎么可能成为商家的“行规”呢?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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