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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别忽视“相关产品”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2017-01-12 15:47:08

  □李英锋

  常去超市买菜的市民会发现,很多生鲜蔬菜被五颜六色的胶带捆在一起。近日,央视报道称,捆绑胶带处的蔬菜甲醛超标10倍!记者走访市场发现,不少超市销售蔬菜、水果,都直接用胶带捆绑。(据1月3日新华网报道)

  看似不起眼的捆菜胶带,竟暗藏着超标10倍的有毒有害物质,暗藏着不小的食品安全隐患,实在让人惊愕。这种捆菜胶带的使用相当普遍,除了捆菜,还被用于其他食品的生产、销售等领域,显然,胶带对食品安全隐患也具有普遍性。这种普遍性给消费者的健康带来了风险、威胁甚至伤害,令人担忧。

  捆菜胶带有毒,暴露出食品安全监管针对“食品相关产品”存有薄弱环节。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统称为食品相关产品。捆菜胶带属于包装材料,应在“食品相关产品”的范畴之内。

  近年来,政府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也取得明显成效。但需要指出的是,监管部门往往更关注食品、食品添加剂,而对食品相关产品的重视不够。食品相关产品虽然不是入口的食品,但直接影响着食品的安全。

  实际上,《食品安全法》已经将食品相关产品和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列为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对象,明确了生产经营食品相关产品的禁区、底线、法律义务以及违法责任。《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有生产经营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等情形的,由监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有食品安全风险的地方就必须有到位的食品安全监管,一些食品相关产品的危害尽管具有一定隐蔽性,但其带给消费者的风险和威胁一点也不小。由此,监管部门千万不能忽视食品相关产品,一定要像对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一样严格监管食品相关产品,保持监管注意力,全面履行监管责任,增加检查频次和抽检频次,夯实食品安全底线。这样,才能实现食品安全监管的全覆盖、无缝隙,才能给民众带来更多保障。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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