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食药科普网
外卖平台不作为需监管部门出重拳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2017-06-22 08:49:52

  □卞广春

  同样是“望京小腰”,店内出品和外卖平台订餐的口味却大相径庭。一些店铺以“望京小腰”的名义,在外卖平台注册,并出售烤串制品。部分“克隆店”“蜷缩”在其他店面一角,以“店中店”形式运营,通过外卖平台“出货”,店内卫生条件不容乐观。部分外卖平台上,店铺名称可自行填写,客观上为“克隆店”创造了机会。(6月20日《北京青年报》)

  “望京小腰”未在外卖平台开店,和外卖商家也不存在“加盟”关系,外卖平台上却以“望京小腰”的名义注册并销售,客观上是“望京小腰”商标被别人抢注,导致出现了“克隆店”。

  “望京小腰”店内出品与“望京小腰”外卖平台的口味悬殊太大,食客们吃起来觉得“不对劲”,因此怀疑才引起关注。如果“克隆店”与实体店的味道相差不大,躲过了食客们的味觉,“克隆店”一时半会儿还不能冒泡。这说明,靠食客来辨别商家的真伪是很不靠谱的。

  监管和查处外卖平台、外卖商家和外卖食品的违法行为,不是于法无据。除了食品安全法,2016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对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的法律责任与义务也作了明确和细化。其中,要求餐饮外卖平台上的商家要“亮证公示”,公示证件造假、许可证过期、超范围经营均属违规行为,外卖平台未履行审查公示及无资质店铺下线义务的,将受到从严从重查处。现在看来,“亮证公示”没有完全挡得住“克隆店”。

  这揭示了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外卖平台未依法履行审核责任和义务;比如,多家外卖上的“望京小腰”招牌与实际名称不符,有的外卖“望京小腰”使用麻辣烫店营业执照,有的外卖平台上,商家在“店铺名称”一项内容可以随意填写。二是相关方面未严格履行监管和查处职责。

  一段时间,由于食品安全事故频发,食品安全走上了严肃监管之路,并形成了“食品安全,人命关天”的共识。同时,网络外卖已经被越来越多市民接受,对餐饮外卖的监管也应当从细从严。对不规范经营的外卖平台和商家,应通过严肃查处,督促合规经营。监管部门应当重拳出击,为消费者营造放心的消费环境。

责任编辑:赵文强
主办单位: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391号  电话:83720000    关于我们
备案序号:冀ICP备06018924号-54  技术支持:长城新媒体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