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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食药监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公告
来源: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11-07 10:59:45

  近期,按照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规定和要求,我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罐头,酒类,冷冻饮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饮料等27类食品674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68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89批次,3批次不合格;饮料52批次,2批次不合格;冷冻饮品7批次,1批次不合格;饼干8批次,餐饮食品14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4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7批次,蛋制品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2批次,豆制品13批次,方便食品7批次,蜂产品1批次,糕点41批次,罐头13批次,酒类81批次,粮食加工品90批次,肉制品27批次,乳制品4批次,食糖7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批次,蔬菜制品29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7批次,水产制品5批次,水果制品72批次,速冻食品10批次,糖果制品4批次,调味品4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1.沧州渤海新区家惠超市经营的油麦菜,氟虫腈检出值0.085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2.沧州渤海新区盐百商厦有限公司经营的油麦菜,氟虫腈检出值0.037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3.涿州市水之源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优质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4CFU/250mL、5CFU/250mL、7CFU/250mL、9CFU/250mL、1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检验机构为河北智德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4.涿州市福利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24CFU/250mL、42CFU/250mL、38CFU/250mL、41CFU/250mL、39CFU/250mL。标准规定为n=5,c=0,m=0。检验机构为河北智德检验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5.秦皇岛市上当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上当冰棍,菌落总数检出值44000CFU/g,62000CFU/g,59000CFU/g,38000CFU/g,4500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25000,M=100000;大肠菌群检出值340CFU/g,360CFU/g,1000CFU/g,600CFU/g,52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0。检验机构为秦皇岛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6.承德县侯芳蔬菜水果超市经营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检出值0.018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河北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电话“12331”进行举报。

  特此公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201811105

  2.食品抽检不合格-20181105

  3.食品抽检合格-20181105

  4.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20181105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5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

本次检验项目- 201811105.doc

食品抽检不合格-20181105.xls

食品抽检合格-20181105.xls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20181105.doc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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