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查,执业药师杜萌等15人(名单详见附件),未在注册单位上岗执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我局已依法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河北省执业药师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依法注销杜萌等15人的《执业药师注册证》。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人员名单.docx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9月11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