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食药科普网
用法规来规范过期食品去向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2016-07-15 09:59:59

  昨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州市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规定禁止食品经营者将超过保质期食品退回食品供应商。

  (7月12日《信息时报》)

  过期食品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风险,必须依法规范处理,不得外流,但由于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监管的频率还不够高、范围还不够广,处罚成本还不够大,仍有不少食品经营单位或多或少存在处置过期食品违法违规行为,不能时时处处按规定处置过期食品。

  有些食品经营单位仍是或明或暗将临近保质期、超过保质期食品退给食品供应商,特别是大中型食品超市,这已是行业惯例。有些食品经营单位过期食品登记流于形式,在去向一栏上有的写集中退货或销毁;有的怕麻烦,自行处理,乱丢乱扔乱倒,甚至被不法商贩低价购买,将超过保质期食品作为食品原料或用于食品生产加工,以更换包装等方式重新出售,食品安全风险极高。

  如今,《广州市临近保质期和超过保质期食品管理办法》这一法规的出台,无疑可有效规范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杜绝过期食品不按规范处置、随意流失、退回食品供应商等现象发生。期盼各地都能积极探索临近保质期食品、过期食品监督新模式,用法规来规范过期食品去向,并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过期食品处置异地远程在线实时监管措施。同时,应面向社会设立过期食品违规处理有偿举报电话,凡不按规定收集处理,要追究单位“一把手”责任,同时要提高违规处罚成本。(严国进)

责任编辑:赵文强
主办单位: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391号  电话:83720000    关于我们
备案序号:冀ICP备06018924号-54  技术支持:长城新媒体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