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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用蟾蜍制售假药,终审被判4年
来源:检察日报 2017-05-03 15:59:17

  近日,四川省宜宾市中级法院对用蟾蜍制售假药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张怀正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65万元;陈某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5万元;对扣押在案的“蟾寿康”系列假药及制售假药的原材料、工具予以没收。

  2007年,山东聊城人张怀正看到蟾蜍的药用价值,决定卖蟾蜍赚钱。张怀正在淘宝网上注册了“中国蟾蜍网”,又于2010年注册了“北京蟾业首都品质”网店,给自己产品取名叫“蟾寿康”。张怀正用粉碎机把蟾皮、蟾衣、干蟾蜍打成粉末,装进胶囊填满,以100粒胶囊装一瓶对外销售。顾客购买“蟾寿康”系列产品服用后,出现了很多不良反应。2014年8月,宜宾县食药监局受理了被害人王某的举报,宜宾县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随后,张怀正被北京警方抓获,后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宜宾县公安局刑事拘留。2015年1月,张怀正、陈某因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被依法提起公诉。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张怀正、陈某不服,提出上诉。宜宾市中级法院发回重审,宜宾县法院于2016年5月作出判决,原审被告人张怀正、陈某不服,再次提出上诉。宜宾市中级法院近日审理了该案,并作出上述终审判决。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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