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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生构筑饮食 安全“新长城”
来源:中国医药报 2017-09-11 13:15:28

  □徐进

  8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召开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开展为期1个月的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这是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国家总局今年5月25日联合召开学校食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之后,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再动员、再安排、再部署。

  国家在半年之内就同一工作两次召开全国性会议,足见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各地应当深刻认识学校食品安全处于“当前监管重中之重”的地位,彻底排查学校食品安全隐患,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切实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确保学校食品安全要预防到位。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学校食品安全首要责任就是要全力做好预防工作,要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落实学校负责人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教育部门的管理责任。要遵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借鉴学习先进经验,针对校园周边及校园内部食品安全状况,分环节制定全面细致的制度、职责和操作规程,使食品安全的每一个重点环节都有制度规定,有明确的人员和职责、有具体的操作规程。要督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纳入学校教育教学督导体系,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督导检查。

  确保学校食品安全要监管到位。学校食品质量是加工出来的,也是监管出来的,没有严格的生产加工质量管理,难免会出现不可弥补的漏洞和问题,没有坚强有力的监管,违法犯罪行为就可能泛滥失控。因此,各级食品监管部门应当更新监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把食品安全的理念延伸到学校食堂规划布局之初,渗透到食品加工经营的过程之中,指导各级学校遵照餐饮许可规范,严格管控原料采购、运输贮存、加工制作、清洗消毒、留样管理、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等关键环节,分级负责,层层把关,把食品安全问题化解在学生食用之前,把问题食品消灭在萌芽状态。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充分利用日常监管、飞行检查等措施,保证各项监管措施推进到位、落实到位。

  确保学校食品安全要应急到位。科学高效的应急处置是最大化降低食品安全事故损失的根本措施。各级食品监管部门要配合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指导学校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优化学校食物中毒事件调查处置流程,及时、准确查清事故性质和原因,科学认定事故责任,防范次生事件发生。基层执法人员要针对本地或外地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举一反三,防微杜渐,有针对性地开展春季、秋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全面查找隐患。

  确保学校食品安全要追责到位。嘴上说千次不如严肃追责一次。学校食品安全问题虽然比较复杂,但不外乎企业逐利、学校失职、部门缺位三个方面。各级食品监管部门发现学校不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不按照相关规定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措施的,要第一时间向教育行政部门书面通报情况。对于因学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不落实、不到位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不仅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企业、责任单位及学校领导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监管人员、监管部门的责任。要始终高悬责任追究的利剑,警示、督促有关各方心怀敬畏,尽心履职,群策群力构筑社会赞同、群众放心、师生满意的饮食安全“新长城”。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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