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全国食品药品科普排行榜”参选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食药监办宣〔2018〕5号)要求,“2017•全国食品药品科普排行榜”参选项目征集活动于2018年1月5日启动。活动启动以来,来自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社会组织、科研院校、医疗机构、企业单位、新闻媒体等组织及个人踊跃推荐申报。经过筛选初评、公众关注度测评和专家终评,现将各项目榜单入选情况予以公示(见附件,排名不分先后)。公示期为2018年3月20日—24日。
公示期间,单位或个人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请来信或来电向总局新闻宣传司宣传处反映。
联系电话:010-88330483、88330433、88330402;
联系地址:北京市宣武门西大街26号院2号楼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新闻宣传司宣传处(邮编:100053)。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
2018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