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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发布网购医疗器械警示信息
来源:中国医药报 2018-04-03 14:59:20

  本报山东讯日前,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网购医疗器械警示信息,提示消费者在网购医疗器械时的注意事项。

  警示信息称,网购医疗器械已成为医疗器械销售的一种重要方式。于3月1日施行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进一步明确了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并对网络销售医疗器械提出了具体要求。所以,消费者在网购医疗器械时,应选择备案的医疗器械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或企业自营网站,注意查看其主页面显著位置是否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备案凭证,产品页面是否有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切勿在微信朋友圈购买医疗器械;由于在网上购买隐形眼镜无法享受到在专业门店的验光、试戴、检测等专业验配服务,也无专业人员给予专业配戴和护理指导,因此不建议初次配戴隐形眼镜的消费者选择网购。同时,警示信息还提醒消费者要注意保存购买时的交易凭证和记录,以便发生纠纷时,凭交易凭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田洪顺)

责任编辑:赵文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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