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药监规〔2025〕8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省局有关处、直属有关单位,各有关医疗机构:
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53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保障临床用药需求,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省局组织修订了《河北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河北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实施细则.docx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11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