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药品经营企业暂停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冀药监规〔2024〕1号)规定,三河市医药药材公司皇庄批发部、三河市医药药材公司燕郊批发部等2家企业(详见附件)在《药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申请暂停经营。暂停经营期间,企业不得开展任何经营活动。
河北康典药业有限公司博野县康仁分公司及行唐县医药药材公司暂停经营后申请恢复营业,经现场检查,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相关要求,同意恢复药品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附件:
暂停企业名单.pdf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2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