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河北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进行了抽查检验。现将药品监督抽验中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具体名单如详见附件)予以公告。
对本公告中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并依法进行了查处。
为保障用药安全,建议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选择合法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并认准“国药准字”批准文号,索取并保留好购药凭证(发票或小票),切勿购买没有批准文号的药品,以防买到假药。如对所购药品质量有疑问,或发现药品经营使用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请立即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2月19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