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药监规〔2025〕1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局)、科学技术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局)、医疗保障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改革发展局、工信科技数据局、财政局、公共服务局、卫生健康局,各有关单位:
《关于支持创新药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北省医疗保障局
河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5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