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我省医疗器械出口贸易,进一步规范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的出具与管理,优化医疗器械出口服务流程,助力河北省医疗器械产业国际化发展,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等法规规章规定,我局研究起草了《河北省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6年8月7日前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我局。
电子邮箱:syjqxjg@163.com
附件:
《河北省医疗器械出口销售证明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21日
(信息公开类型:主动公开)